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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本科生“四位一体”导师制试行办法(2013)

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18-06-13  浏览:862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活动中关于“突出师德建设,狠抓教风、学风,在人才培养质量上取得明显变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教师在培养学生成才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教师对学生的指导,促进师生的交流与沟通,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条理》,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人文修养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

(二)富有教育教学经验、实践经验,具备引导、指导、辅导学生完成各项学习、实践任务的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班主任、管理人员可兼任导师。

二、导师“四位一体”的职责

      本科生导师除《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条理》规定的各项职责外,还负责大学四年中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实习实践(微格教学、实习、心理咨询)、科研训练、就业规划的指导。

三、指导内容及要求

(一)指导内容

1、大一,导师对学生进行学习生活适应和专业学习的辅导。

2、大二,导师结合第一篇学年论文的写作,对专业学习进行辅导;开展专业实践指导活动。

3、大三,指导学生完成第二篇学年论文;以微格教学为依托,对学生的教学实践进行训练与指导;开展专业实践指导活动。

4、大四,指导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

(二)指导要求

1、学习生活适应指导

      导师应全面了解所指导的学生,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2、学年论文指导要求

       学生在四年中完成两篇学年论文。

       大二末完成一篇。论文强调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要求学生选择自己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问题或知识点,就该问题或知识点的产生追根溯源,并厘清发展演变的脉络,呈现目前的研究进展。

       大三末完成一篇。论文强调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培养。论文既可以是综述,要求学生就学习中的一个问题,结合相关研究和自己的观察、经历与体验,进行分析与论述;也可以是调查研究或实验研究。

       本科生导师应鼓励学生参与自己科研项目的研究,鼓励学生围绕科研项目的主题进行论文选题。

3、毕业论文指导要求

       大四的毕业论文强调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毕业论文选题应注意与学年论文的连续性,鼓励学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的研究。具体指导要求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执行。

4、专业实践指导要求

      教学实践指导:以微格教学为依托,指导学生进行备课、说课、讲课和评课活动。

       咨询实践指导:学生四年在学期间,导师适时组织开展咨询体验活动,保证每生作为咨询者、来访者和观察者的时间达到30小时。

5、就业规划指导要求

     导师要适时与学生开展就业规划的沟通和讨论,专业学业、实践以及论文指导要结合学生的就业规划。

6、指导过程要求

      在新生入校后即分配本科生导师,学院组织正式的师生见面会,启动导师制。

      导师在四年中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行集中或分散指导,每个月上报一份本月的活动记录表,报告学生在专业学习、专业实践以及科学研究方面的问题及辅导情况,学院汇总后,作为管理工作的参照。

四、导师的配备

(一)学院应在新生一月内做好导师的配备工作。

(二)导师及其指导的学生应相对稳定,如遇特殊情况,要做好更换导师的交接工作。

五、导师工作量的核算

(一)每位导师应根据学院的安排指导一定数量的学生,原则上每级以指导5—8名为宜。

(二)学院根据导师履行职责的情况核定工作量,计入岗位津贴。

大一学年每生计3课时,大二学年每生计3课时,大三学年每生计3课时,大四学年每生计8课时。

六、导师工作的考核

(一)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导师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方式:定期查阅导师指导记录;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考察学生各方面的能力、素质发展提高程度等。

(三)考核结果计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聘、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依据。

 

 

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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