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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17-12-01  浏览:361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校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 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吸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入外单位人员。

       3. 各研究室必须在导师负责制的前提下指定一名研究室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对研究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 研究室内要保持整洁,物品规范摆放。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经常维护,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5. 未经主管人许可不准借出、携出、移动、调换任何仪器、设备。

       6. 研究室内要规范使用水、电、气,不得随意改动设施。

       7. 凡属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及附件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

       8. 实验结束后,水、电、气、通风等要及时关闭,下班前或最后离开研究室的工作人员要对本研究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9. 研究室人员要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护,不准移作它用。熟练掌握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10. 保持研究室走道敞通,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慌乱,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漫延,并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要保持现场。

       11. 每逢寒暑假和重大节日,各研究室应认真检查安全情况,并认真填写安全记录,接受安全保卫部门的指导和督促。

       12. 每学期实验室组织一次对各研究室安全工作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进行处理。

       13. 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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