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24-12-16 浏览:30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学生提供学习和发展机会,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因材施教教育理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2024年9月),结合心理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有学院书记、院长、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团委副书记、系主任、班主任(一年级)、辅导员和本科生教务秘书构成。
具体见下:
组 长:丁小斌 杨 杰
副组长:康廷虎 蒋 玲
成 员:刘显翠 任德云 周建华 尹玉龙 郭 琦 马高翔
注:2025年及以后,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管领导、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变化可做调整。
二、申请转出、转入的名额分配
(一)申请范围
适用于全校在籍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本科生。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各方面表现良好,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一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为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学期。
不允许转专业、特殊类型学生转专业按照学校《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2024年9月)执行。
(二)组织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所有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师生员工的监督。
(三)接收计划
学院目前按照心理学类招生,2024年本科生招生人数在100(含)-150人之间。按照学校《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2024年9月)的要求,计划比例不低于20%。
(四)转出计划
学院将畅通转出渠道,如2024年申请转出人数不足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40%,学院将全部同意申请学生的转出申请。如申请转出人数超过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40%,学院同意转出人数不低于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 40%。
学院依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学生是否取得转出资格。
2025年及以后每年转入转出具体比例根据学校安排后确定。
三、学院转专业管理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
学院转专业工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实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2.确定学院各专业当年可转出与可接收学生的人数,制定转出与接收的条件、原则、实施方案等。
3.对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受理咨询。
4.确定考核方式,并组织转入转出的考核(审核)。
5.研究确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
6.研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
(二)学院教学管理口的职责
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组织专业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务秘书做好转入接收计划、转出转入申请人资格审查、转出转入审核,并拟定建议名单。
(三)学院团学管理口职责
在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分管团学工作的领导组织专业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做好转出转入申请人的资格审核、材料审查、班级管理、“四位一体”导师安排等工作。
四、转专业的基本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学生可对照据教学处的通知及相关要求条件自愿在教务系统中报名。
(二)转出资格审核
班主任首先对本班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在班级审核的基础上,再次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形成最终审核意见,是否同意转出。申请转出人数超过学院计划转出人数的,按照当年学生的绩点进行排序。
(三)转入资格审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同学的转入资格进行初审。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对通过资格审核同学进行专业学习、生涯规划、心理品质等方面的考核,并上报教务处拟录取名单。
(四)上级部门审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向教务处提交名单,并经教务处审核。
五、是否降级及转入学生课程修读要求
学生转入心理学类专业后,原则上不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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