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21-10-26 浏览:7796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加强对考生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发展潜能的考核,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师发〔2019〕152号)、《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和《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040200 | 心理学 | 待定 |
045172 | 学生发展与教育 | 待定 |
备注:2022年心理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以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名额为准。
二、招生方式
“直博生”、“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和硕博连读选拔,采取学院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选拔对象
(一)学术型博士心理学专业选拔
1.“直博生”选拔对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考核”制选拔对象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称“应届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已获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称“往届生”),学术型博士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教育博士申请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硕博连读选拔对象
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月1日)。
(二)教育博士-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选拔
教育博士选拔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博士报考条件
1.“直博生”考生报考条件
(1)取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2)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①英语:申请人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分),具有良好的专业英语读写能力:或提供能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证书或资料,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审核认定。
②科研能力:
普通计划申请人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在A类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其他能证明科研能力的与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成果,须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审核认定。
辅导员专项申请人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提供能证明科研能力的与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成果,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审核认定。。
论文成果分类按《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18〕211号文件执行。
(4)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5)不招收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3.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分),具有良好的专业英语读写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学专业论文写作能力。
(4)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还需满足的申请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骨干(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8)提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教育厅思政处盖章的资格审查表)
(二)教育博士报考条件
(1)爱国爱校,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考核良好。
(2)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英语:申请人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425分),具有良好的专业英语读写能力;或提供其他能证明外语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审核认定。
(4)科研能力:申请人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提供能证明科研能力的与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的成果,由学院招生选拔小组审核认定。。
(5)申请者的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6)不招收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7)具有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8)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至2022年9月)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证明。
(9)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10)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类型为准),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解除协议)。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2022年1月15日10:00—3月4日17:00在网上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期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填写并打印《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2.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1.“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22年4月6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寄(送)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张老师收,邮编:730070,联系电话:0931-7975075。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
(2)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1份。
(8)本科学位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0)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以及所取得的获奖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等复印件。
(11)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开题报告)。
(12)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
(13)其它能证明申请者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14)《5年及以上工作证明》复印件1份。(教育博士提供)
2.硕博连读申请者在2022年4月10日前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
(1)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申请表》 (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申请表》)。
(2)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3)本科学位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加盖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
(4)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提交材料时提供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以及所取得的获奖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等原件及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硕博连读申请者只需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
(8)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状况回顾,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
(9)填写《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其它能证明申请者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11)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要求制作PPT)。
(三)报考材料审核(2022年4月8日—4月11日)
1.学院初审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审查考核考生是否符合学院选拔细则所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初审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果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导师及专家组审核
初审合格后,申请人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或专家组,结合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材料,向选拔小组最高按1:3的比例推荐考核名单。
3.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导师或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确定考核名单,在学院网页公布。
六、考核(2022年4月15日—4月18日)
(一)考核前资格复审
学院在考核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再复审。公布参加考核的考生,参加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学院接受检查:
1.填写《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5年及以上工作证明》原件1份。(教育博士提供)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原件一份(教育厅思政处盖章的资格审查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考生提供)
8.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博士阶段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要求制作PPT)。
9.考生签订档案调取承诺书。
(二)考核小组
按心理学一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
(三)笔试考核
笔试由学院组织,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学术型博士笔试科目为英语、心理学综合、心理学研究方法三门;
教育博士笔试科目为英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心理与教育心理。
考生笔试单科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面试考核
1.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申请者准备15分钟的PPT,介绍个人简况(含知识背景与科研成果),陈述博士阶段研究计划;
3.考核小组围绕相关问题,以汉语提问,并由考核小组成员按百分制各自评分,最后计算平均成绩,作为申请者面试得分。
七、录取
1.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报考导师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导师在多个方向招生,如某一方向没有合格考生,则允许跨方向调剂;若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2.思想政治品德(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录取排序成绩=(笔试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普通学术型考生成绩按一级学科排序,高校思政专项计划考生、教育博士考生单独排序。
5.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型为非定向,考生若被录取,必须调取全部档案。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以《西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学院咨询方式:0931—7975075,邮箱:4359178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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