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21-09-29 浏览:431
为进一步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学位研究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等文件精神,结合心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领导
我院的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调整二级学科招生名额分配,确定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和协调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
二、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主要以面试的形式考查学生的身心健康状态、思维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下午16:00
复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特教楼602
四、其他
1.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
(4)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
2.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3.体检:推免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
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31-797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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