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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17-12-01  浏览:183

 

       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为保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院党委对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组成,也可根据需要安排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为主要内容,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上级党委确定的阶段重点学习任务予以安排。

       四、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以及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学习讲座等方式。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一般情况下,中心组理论学习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周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3小时。 

       五、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的学习应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核心,不断增强改造主观世界的自觉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六、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做到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落实,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包括自学记录)。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安排、会议记录、考勤情况、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果等材料由办公室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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