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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制度

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17-12-01  浏览:156

 

       一、学院党委要贯彻落实学校党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定期研究安排学院党政廉政建设工作。

       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实行院务公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对管理上的漏洞和不廉洁行为苗头要及时发现,批评纠正,加强管理和防范。

       三、了解掌握学院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的廉政情况,对有关人员加强教育和监督,经常提醒,防止发生违纪行为。

       四、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的学习,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

       五、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规和不廉洁行为要敢于开展批评,及时纠正,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纪委报告。

       六、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院党委年终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学校党委述纪述廉述作风,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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