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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17-12-01  浏览:174

       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视其情况,可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参加。

       二、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着重解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廉洁奉公等 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会前的准备工作:

              1. 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反馈给与会班子成员;

              2.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基层群众的意见,针对班子和班子成员存的主要问题,确

定民主生活会议主题;

              3. 要在会前将议题通知与会人员,班子成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倾听群众意见,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并按要求准备好发言提纲。

       四、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坦诚相见,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不能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相互批评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扣帽子,不无限上纲,达到交流思想,统一认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解决问题,增强团结的目的。

       五、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党委书记应及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以巩固民主生活会成果。

       六、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议题要提前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和纪委报告;会后,要向学校组织部和纪委报送会议情况和生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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