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登录旧版】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心理学院参加甘肃省高院关于“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的调研

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17-02-27  浏览:62

       为探索西北师范大学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效的合作途径,加强心理学专业与司法实践领域的结合,2017年2月24日,应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史莉的邀请,心理学院院长周爱保教授、副院长丁小斌教授参加了甘肃省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调研小组在省高院副院长袁治云带领下,先后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榆中县人民法院开展实地调研。调研小组考察了两地法院“家事审判庭”的布局及改革建设情况,调阅了“家事审判”的相关案卷;听取了两地基层法院院长就“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过去一年开展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就“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中如何落实多元矛盾化解,建立长效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在座谈会中,针对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中新增的“修复婚姻家庭关系”的工作职能,以及婚姻家庭心理所产生的作用,心理学工作者就心理辅导和咨询技术在当事人婚姻家庭关系存续评估、风险评估,以及诉前、诉中、诉后司法调解中的心理调节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表了意见。省高院领导和试点法院都非常重视“家事审判”改革中心理学知识技术的运用,希望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能够对国家推行的“家事审判”改革提供专业支持,组织和选派经验丰富的专家、心理咨询师参与案件办理,对法官、调解员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调节方面的心理学培训;同时,也将对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提供实践支持。心理学院领导表示,将参照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与北京师范大学有关“家事审判”工作的合作协议,与省高院开展相关工作,探索“学术与实践”有机结合的模式,力争尽快摸索出可推广的经验。

       心理学与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深度融合,将为我国的社会进步和法制文明建设贡献出专业力量,也将为心理学参与社会服务,培育人才就业市场开创一条新路。

版权所有:  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地址: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Copyright©   2017-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员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