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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心理学院 发布于:2013-11-21  浏览:135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使学生有一个整洁、舒适、安全、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根据学校学生工作部《大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及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宿舍由舍长统一管理,舍长听从学校及学院相关负责人的指挥,宿舍成员如有违规或重大事件,及时向学校及学院相关部门汇报。

       宿舍成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与监督。

       2、节约水电资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

       3、宿舍成员应整理好各自内务,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

       4、宿舍卫生由宿舍成员轮流打扫,垃圾及时清理。

       5、宿舍成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早上准时8点起床,晚上11点就寝,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宿舍成员身体不适时,舍员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及时通知其亲友及学院相关部门并送医院。

       7、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8、宿舍内严禁进行烧水、做饭、抽烟、喝酒、赌博、打麻将等违规行为。

       9、严禁宿舍成员将个人床铺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

       10、严禁留宿外人、亲戚及异性人员,如有外人拜访应及时到本楼宿舍管理办公室处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三、所有宿舍成员有责任共同维护本宿舍的秩序和安全,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请及时上报学校及学院相关部门。

       四、遵守和违反本规定者,学院将严格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定细则》进行奖惩。

       五、如本规定与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有冲突,以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为主。

       六、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心理学院所有。

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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