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登录旧版】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心理学院心理实验中心于2011年获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自获得该称号以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设备配置、人员引进、教学指导以及社会服务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1)设备配置

       自2012年至今,心理实验中心设备投资超过1000万。先后引进了ANT便携脑电设备、Eye-Link 1000 plus眼动追踪系统、3D模拟驾驶系统、近红外光谱成像设备、行为观察分析系统、面部表情分析系统、人力资源测评软件、多导心理生理测试仪(CPS-710)、 语音分析工作站(CSL-4500)、OptiTrack 高精度三维运动捕捉系统和高精度眼动仪等仪器设备。目前正在建设的实验室有情绪心理实验室(投入143万)、精准脑功能调控实验室(投入410万)等专项实验室。

       (2)人员引进

       自2012年以来,心理实验中心不断引进高水平高层次人才。分别从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以及西北师范大学引进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不同专业博士20名,引进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1名。实验中心专职科研教学人员目前达到30人,专职实验室管理人员1人。在实验室三级管理模式下,各个实验室运行良好,为正常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3)教学指导

       心理学院依托实验中心良好的平台,自2013年以来实行本科生“四位一体导师制”。该教学指导模式充分发挥教师在培养学生成才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教师对学生的指导,促进师生的交流与沟通,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体包括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实习实践指导、科研指导和就业规划指导四个方面。学院在新生入校后即分配本科生导师,学院组织正式的师生见面会,启动导师制。导师在四年中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进行集中或分散指导,每个月上报一份本月的活动记录表,报告学生在专业学习、专业实践以及科学研究方面的问题及辅导情况,学院汇总后,作为管理工作的参照。

       (4)社会服务

       ①参观访问与交流。心理实验中心全年接待各种参观访问与交流学习,近几年接待的访问参观人员有外国学生、兄弟院校的新生、外校专家、中小学老师及学生、省科协会议代表以及本校师生。对外先后接待了台湾佛光大学、美国长岛大学、宁夏师范学院、长安大学、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北京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定西三中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省纪委、省科协相关领导的参观和访问。

       ②科普教育活动。心理实验中心多次委托中心成员开展心理科普工作,开展了贫困地区中小学儿童阅读训练、留守儿童及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知识的宣讲与普及、心理健康技能的培训以及心理健康水平的评估、企业员工心理健康培训等工作。

       ③心理实验中心协助兄弟院校完成实验课的教学及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分别于2017、2019年指导知行学院,城市学院心理学专业学生实验课的教学,并对实验室建设提供了意见和建议。

 

 


版权所有:  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地址: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Copyright©   2017-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员登陆】